10月20日上午,党委常委、副校长窦建民在第三会议室主持召开我校国有企业清理核查有关资产工作部署会,财务处、资产处、服务社会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所办企业管理单位负责人及各企业法人参加会议。
会上,资产处副处长马跃华传达了省教育厅财务处10月16日在济南召开的省属国有企业清理核查有关资产工作部署会精神。资产处资产管理科科长冯炜传达了省国资委印发的《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开展省属国有企业清理核查有关资产工作的通知》(鲁国资财监字[2014]33号)文件精神,对清理核查的工作范围、工作目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清理核查的具体工作要求等事项作了具体说明。
为做好我校国有企业清理核查有关资产工作,窦建民强调:第一,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会后尽快组织实施,认真清理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清理,认真整改,为今后规范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二,各企业要实事求是地填报《省属企业资产清理核查基础表》,并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企业现状,谋划企业今后的发展。第三,各单位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在11月5日前完成有关表格的填报及相关材料的准备;学校要在11月15日前对企业自查情况及报表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严格按照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完成好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