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聊城大学采购专家库的通知 点击下载
各院(部)、处、室:
为加强对采购前论证、评审活动和验收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聊城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验收活动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组建聊城大学采购(含论证、验收,下同)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信、廉洁地履行职责;
2. 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正科级以上职务,精通专业业务,熟悉相关领域采购或验收项目;
3. 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专业的技术经济规范和标准;
4.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能以独立身份参加学校的评审论证工作;
5. 在过去参加的采购验收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二、评标专家的权利
1. 依法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
2. 参与项目论证或验收工作,独立提出论证意见或验收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3. 接受参加论证、采购、验收活动的合法劳务报酬。暂定校内专家4小时以内300元,校外专家劳务报酬参照山东省财政厅有关标准执行。其中,校内项目论证活动专家费由项目建设单位支付,校内采购及验收活动报酬由学校支付。
4. 向学校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采购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入库专家承担下列义务
1. 准时出席论证、评审和验收活动,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 对有关采购文件、指标参数、合同文件、验收标准进行认真、系统的审阅和评判,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 对论证、采购和验收的内容、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4. 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5. 具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采购专家库按以下类别建库管理
通用货物类:主要参与各种物品招标采购的评审工作;包括办公设备、光电影音设备、家具、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验收。 专用货物类:主要参与涉及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所需专用货物如锅炉、微波、广播、通讯等设备的采购验收。 服务类:主要参与房屋招租、代理服务、资产拍卖等货物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的评审与验收。 教学科研专用设备类:主要参与教学科研专用设备如生化设备、计量测量设备、工艺试验设备等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五、专家库的组成办法
采购专家由各院处室等相关单位从符合专家基本条件的人员中进行推荐,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推荐后报资产管理处,经审核并经校领导审批后入库。 专家库组成人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考核确认是否续聘。 凡10万元以上的校内采购评审工作,复杂的或预算超过100万元项目的论证工作,合同额超过100万元或者单项设备超过50万元的项目验收工作,均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其中评审活动中项目建设单位以外的专家数量不得少于评审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二,技术论证活动中项目建设单位以外的专家数量不少于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验收活动中至少有一名项目建设单位以外的专家参与。特殊采购项目可从校外聘请部分专家,并组成专家小组。六、采购专家有关待遇
符合入选条件经批准成为“聊城大学采购专家信息库”人员,有出席学校组织的相关专业项目论证、评审和验收活动的平等机会,有参加学校组织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评审方式培训的权利,有接受合法工作报酬的权利。
请各部门围绕“公平公正、高质高效、节约资金”的目标,本着“相互支持、共同配合、齐心协力”的原则大力推荐本部门符合评标专家条件的人员,并将填好的“聊城大学采购专家库申请登记表”(附件)于2018年3月9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科。
聊城大学资产管理处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聊城大学采购专家库申请登记表
专家编号: 填写日期: 年月日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院校名称、时间 专业、学历或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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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现工作单位或部门 | ||||||||||||||
工作单位详细地址 | ||||||||||||||
现从事专业 | 从事现专业年数 | |||||||||||||
技术职称/职务 | 职称/职务评定时间 | |||||||||||||
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名称、等级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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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方式 | 家庭电话 | 办公电话 | ||||||||||||
手机 | ||||||||||||||
申报评审专业方向 | 评审专业方向1 | 评审专业方向2 | 评审专业方向3 | |||||||||||
需要回避的情况 | ||||||||||||||
工作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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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审核 (职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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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审核 (职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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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
注:1.专家编号由学校统一填写,编号方法由资产管理处确定。
依照职称条件申请的,应由人事部门进行审核;依照职务条件申请的,应由组织部门进行审核。 聊城大学校内人事、组织等部门的审核由资产管理处统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