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进口免税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6月14日,海关监管免税设备培训会议在办公楼B201顺利召开。会议由主持工作的资产处副处长尹宝霖主持,济南海关驻聊城办事处监管科科长于洪潮应邀讲解减免税设备使用及后续监管政策,学校相关院所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员参加会议。
海关进口免税设备是国家为了促进科学研究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对科研机构和学校进口引进的以科学研究和教学为目的的科教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设备。据统计,我校2011年以来购置进口免税设备共174种、245件,设备总值约6721万元,累计免税近千万元。
于洪潮强调进口免税设备有5年监管期和3年的稽查期,并围绕减免税设备的监管规定、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如何避免海关风险、设备后续需要注意事项等四个方面进行重点讲解。于洪潮分析了进口免税设备的“三个特定”属性,即设备只能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国家对免税设备的使用和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议学校加强内部管理,做好自查自报,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与海关部门的交流和沟通,共同保障免税设备秩序使用和有效监管。
最后,尹宝霖总结发言,首先代表学校向聊城海关多年来给予我校的支持和帮助表示了衷心的感谢,然后结合学校进口免税设备使用现状,对各相关学院提出要求:首先要明确免税设备目录,严格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设备;其次要加强科学化管理,制作进口设备信息卡,做好设备使用记录,并对设备及时报增,对于不能报增的设备,要写书面说明,并交资产处备案。
此次培训会议的成功召开,对海关免税及监管知识在我校的普及具有重要意义,将进一步促进我校进口免税设备的科学化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