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解决市城区公有住房房改出售历史遗留问题的有关意见》(聊建字〔2020〕90号),我校两处未参加房改的公房符合文件中房改出售要求。经个人(或亲属)申请,学校公有住房应房改未房改公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了两人的参加房改申请,具体信息见下表:
姓名 |
参加工作时间 |
房屋信息 |
入住时间 |
配偶姓名 |
备注 |
刘胜如 |
1978.12 |
西苑小区 1-1-401 |
1992.10 |
李秋敏 |
夫妇双方均未参加过房改 |
赵长秋 |
1984.07 |
明德公寓 3-3-101 |
1992.08 |
赵莉莉 |
特此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5月20日-5月29日。
如对以上信息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资产管理处房产与经营性资产管理中心(东校区勤政楼B303房间)反映,联系电话:8239299。
聊城大学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