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编报2024年度预算项目库和政府采购明细,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需要,通过“预算项目库与采购管理平台”报送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
一、编报原则
政府采购预算要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无预算不采购,科研所需的设备、工程、服务均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二、编报要求
(一)经费充足且有财务项目编号
编报预算项目库主要是横纵向科研经费,要确保列支经费充足,注明经费列支财务项目编号。
(二)开展采购需求调研
根据《聊城大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21〕68号),各单位需按要求开展政府采购需求调研,填写《政府采购需求调查审查表》和《采购需求参数表》;预算单价大于等于10万元的设备需填写《聊城大学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申报书》;单一来源需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填写《单一来源申报表》。
(三)学院汇总填报
预算项目库和政采预算编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根据经费渠道报相应经费归口部门审核。
(四)独立使用的单个设备必须分开
政府采购项目中可以独立使用并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必须分开填报,注意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投影仪等集采货物,不要放在大型仪器设备里面。
(五)包含配套工程的设备
包含配套工程的设备,其配套水电设施工程请在系统里填某设备工程配套并独立一条。
三、报送时间
各科研项目负责人确定政府采购明细后,于2024年3月15日前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登录“预算项目库与采购管理平台”填报政府采购预算。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