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形资产报增的通知
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无形资产报增建账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对于新受理未授权的专利等,需登记的请填写附件表格,本人携带受理通知书和发票等相关材料;
2、对于授权的专利等,需要报增的请本人携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发票等材料;
3、对于已授权未曾登记的专利等,需要报增的请填写附件表格,本人携带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发票等相关材料;
4、对于授权2年以上的专利年费的无需再登记直接报销。
资产管理处
2019年10月16